新疆丰源煤矿透水致 21人被困,曾因违规生产被多次处罚

事故发生时当班井下29人,已安全升井8人。截至11日上午,井下21名被困人员位置基本确定

图/央视新闻直播画面

4月10日18时1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丰源煤矿矿井(下称“丰源煤矿”)在技术改造过程中,突发透水事故,导致井下断电、通讯中断。

据央视新闻报道,事故发生时当班井下29人,已安全升井8人。截至11日上午,井下21名被困人员位置基本确定。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管理部调度指导救援处置,并派副部长、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带工作组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救援。

工商资料显示,丰源煤矿于2002年11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孟秀兰,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及销售。

2021年2月2日,丰源煤矿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陈云变更为孟秀兰,两人系夫妻关系。2019年7月13日,陈云在呼图壁县突然去世,导致丰源煤矿股权被冻结,引发数十起债务纠纷案件。

据了解,陈云和孟秀兰均系陕西省神木县人,多年前举家移居西安。在陈云去世之后,两个子女申明放弃继承权,目前丰源煤矿所有事务,都由53岁的孟秀兰接管。

《财经》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2020年4月1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新煤安监发【2020】38号”文件,注销了丰源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及,该矿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恢复生产前,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丰源煤矿最初核定年产能为9万吨,2015年产能规划提升为60万吨。但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丰源煤矿因违规生产,被当地政府多次处罚。

2018年5月15日,呼图壁县煤炭局执法人员检查丰源煤矿时发现,该煤矿未对地面工作人员做到全员培训;没有按规定对煤矿井下使用的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按时校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型矿井,但只配备1名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未配备专业探放水队伍,违反了相关规定。

2018年7月13日,丰源煤矿违反《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五条规定,呼图壁县煤炭局作出了“呼煤管罚字[2018]9号”决定,该煤矿曾因未配备专业探放水队伍,未对充水性图、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及时进行填绘分别被罚款1.5万元和2万元,同时认定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共计处罚丰源煤矿10.5万元。

而此次丰源煤矿发生的正是透水事故。透水事故通常是指采掘工作面与矿山地表水或地下水沟通时突出发生大量涌水,淹没井巷。在矿山水灾中,以透水事故发生最多,后果最严重。因此,为防止发生透水事故,矿井必须采取严格的综合防水措施。

同年8月29日,呼图壁县煤炭局检查时发现,丰源煤矿未制定矿领导井下交班制度,违反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定》,对丰源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再次作出4万元行政处罚。

据呼图壁县政府网站显示,2019年7月12日,丰源煤矿因井底车场在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沿线急停闭锁缺失,涉嫌违规生产被立案。此后,呼图壁县发改委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丰源煤矿作出2.2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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